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流塘平安建设促进会
清退会员决议
根据《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流塘平安建设促进会》章程第二条、第八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,经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流塘平安建设促进会,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,决定对深圳泰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新家家乐百货2家会员予以退会处理。
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
上一篇:流塘平安建设促进会2017年12月份(上)奖金发放情况
下一篇:流塘平安建设促进会2017年12月份(中)奖金发放情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