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要求各单位保治安组织备案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根据市局、分局通知,为进一步规范保治安组织和队伍的管理,现要求各保治安组织需向公安机关提供以下资料备案:
一、需提供资料的单位
1、社区治安联防队2、出租屋综管员队伍3、物业公司保安队4、停车场管理员队伍学校自行招聘保安员队伍5、工厂、工业区保安队伍6、其他企、事业自行招聘保安员队伍
二、资料下载网址:
登录互联网http://www.szltqfqz.cn,在我所群防群治信息网左下角“通知通告栏”下载相关备案表格,安排专人如实填写;
三、资料报送方式
备案表格电子表格报我所互联网邮箱:szltpcsqq@163.com,书面文档打印二份交流塘派出所403;
四、各单位在填写相关表格的同时,还必须提供以下资料:
1、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或营业执照(复印件1份,验原件);
2、法定代表人和主管保安工作的负责人的身份证件(复印件各1份,验原件)、基本情况;
3、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登记表(附件4);
4、保安员信息表(附件5);
5、保安服务区域的基本情况及保安岗位设置情况;
6、保安服务管理制度、岗位责任制度、保安员管理制度、执勤方案、应急预案;
7、保安员在岗培训法律、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情况。
特此通知
深圳市公安局流塘派出所
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日
注:以上资料请在4月2日前准时按要求上报。
流塘派出所咨询电话:8445528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