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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“强迫症”男子的司法救赎
发表人:徐颖   |    发表时间:2013-11-26   |    点击:1301人次

失爱

   童年阴影惹惨祸

   现代社会中,由于生活节奏的加快和工作压力的增大,不少成年人都会或多或少地出现一些强迫症的表现。例如出门时反复检查门锁了没有,临睡前要检查好几次煤气关了没有……强迫症不只是成年人才会患上的心理疾病,有的孩子从小就患有强迫症。

   从倪惠霄6岁时开始,家人和邻居就发现他与平常的孩子不一样:他写字一点笔画都不能出格;反复检查自己作业的对错情况;见到路灯、电线杆、台阶或窗户格等就抑制不住地反复地数;每天用过的笔都要清洗一遍;别人坐过的凳子坚决不坐;洗澡时间超乎寻常的长……倪惠霄的父母和邻居都认为他的这些举动是性格孤僻、内向的表现,实际上他是患上了儿童强迫症。

   儿童强迫症是一种反复呈现的观念、情绪或行为。按理说,孩子应该是活泼开朗的,没有什么烦心事的。怎么会出现儿童强迫症呢?这和倪惠霄童年缺乏母爱,家庭不幸息息相关。

   倪惠霄1979年出生于福建省顺昌县洋墩乡秀溪村,父母是典型的农民,淳朴善良。只是由于父亲好酒,常常喝得醉如烂泥,每当父亲在外喝醉酒,回来总要和母亲打架。母亲挨打后总是哭着拿倪惠霄出气:“我前世是造了什么孽,欠你们倪家恶债,要不是你这个小拖油瓶,我早外出打工了。”每当这时候,倪惠霄总是钻到被窝里瑟瑟发抖。

   由于父亲嗜酒如命,长期对母亲拳打脚踢,加上农村生活的艰辛与不易,母亲对婚姻生活彻底失去了信心。唯一让母亲欣慰的是,倪惠霄的书念得不错。母亲把全部的希望寄托在了倪惠霄的身上,希望倪惠霄将来考上一个名牌大学,远离顺昌,远离洋墩乡,远离这个给她带来噩梦的家庭,跟随孩子到城市去生活。因此她对倪惠霄的要求十分苛刻,如不允许在河边玩,不允许离开她视线3米之外,不允许和其他小朋友玩耍。在生活上刻板规矩,要完全按照她的要求行事,只要倪惠霄的学习成绩一次达不到全班第1名,她就会棍棒相加,并辅之以涕泪交加,哭诉自己的不幸、自己对孩子的付出、对孩子的期望。每当这时,倪惠霄总会手足无措,低头不语。他喜欢放学时独自跑到村里的后山去和青草鸟儿对话,这时的他没有了父母的吵骂声、母亲的呵斥声、同学的讥笑声,他的心灵从来没有这么释放过。

   1986年的一天,他因母亲的呵斥又跑到后山玩,由于小便较急,他就此“方便”了,发现玩弄生殖器的快感后,就经常独自一个人上山玩耍。有一回,他正在玩耍自己的生殖器时,恰好同村的小伙伴林某经过,便嘲笑他“羞羞鬼”,并将他看到的情形在村里同伴中广为传播,俗话说:“好事不出门、坏事传千里”,倪惠霄在村后山“手淫”的事便在全村传开了,他们一家也成了全村人的笑柄。

   缺乏母爱和家庭温暖的倪惠霄,在同伴林某在村中散播他的“丑闻”之后,更加感觉抬不起头来,认为唯有发奋读书才有出路。

   受挫

   青年时代阴霾浓

   学生时代的倪惠霄学习十分勤奋,经常“头悬梁、锥刺骨”,苦读到深夜,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年级前茅。然而,进入高三以后,他自己经常感到焦虑不安、心情苦闷、胡思乱想,注意力很不集中,每天都食欲不振、失眠、头晕、心悸,从而严重地影响到学习和生活。他花在功课上的时间越来越多,每次做完作业,他总是要反复检查,却总也检查不好,心里越来越乱。

   高中毕业班繁重的学习任务令他感到压力很大,面对学习上的压力,他整天忧心忡忡,不能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中去,有时候忧虑自己会生病,有时候担心自己在回家的路上会出车祸。高三下学期的某一天,他偶然在报刊上看到某大学校园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的凶杀案。从那天后,这起凶杀案在他的头脑中一直盘旋无法挥去,使他更为担忧的是,自己还有杀人的念头,而且害怕这种念头真的会变成杀人的行为。于是,他整天待在家里不敢上学,感到自己极端的恐惧和痛苦。总之,从那天以后他没有一天往好的方面想。夜里不是失眠,就是噩梦不断:父亲烂醉如泥、母亲歇斯底里、村民窃窃私语的场景交织出现在他的梦里。

   在噩梦连连的日子,他的学习成绩直线下滑,1998年高考时,他只考了个地区大专——南平师专中文系。这和他的预期设想相差太远了。大学期间,男女同学成双成对,而他由于外表欠佳,性格孤僻,没有女生愿意和他交往,更加自闭和自卑。他从来都是独来独往,上课由于注意力无法集中,经常感觉到头痛,自感实在无法完成学业,在读了半学期的大学后,就退学回家了。

   从南平师专退学后,倪惠霄终日惴惴不安,遇人总是低着头,很是害羞的样子,与人相处时常常脸红,总觉得别人在注视自己、议论自己,胡思乱想,脑子不由自己控制。他的父母将其带到福建闽清精神病防治院住院治疗,被诊断为强迫症。住院期间他仍是低头少语,双眉紧锁,不主动与人交往,住院三个月,花费近万元,也没什么效果而自动出院。

   返家两年多,他几乎足不出户,在家坐卧不宁,看什么都不顺眼,好发脾气,常流露出生不如死,有自杀之念。亲人紧张无奈,只好四处为其寻找工作,先后帮助他联系到上海、深圳打工。在深圳打工的日子里,他认识了同一公司的女工陈某,两人确定恋爱关系后,度过了一段美好时光,那一段时间倪惠霄表现得似乎挺正常。然而和女友浓情蜜意之时,他却发现自己怎么努力都无法完成一个男人的“使命”,女友陈某说了一句:“你到底有没有病?”他一急之下就掐住女友的脖子,差点把女友掐死。经历了这可怕的一劫,女友以他“脑子有病、生理缺陷”为由提出了分手。他的精神更加走向崩溃,同事很快发现倪惠霄“脑子有病”,比如明明可以两三个小时完成的工作,倪惠霄却需一两天完成。因为他总是担心工作没有完成好,需要反复地检查。

   他的工友曾某、何某说:“他晚上有时不怎么睡,趴在床上一直摸枕头,有时会胡言乱语,不懂说什么。”工友将他的情况向单位领导反映后,单位领导只好让他回家“休息”。

   杀人

   身陷囹圄终生悔

   自女友提出分手,倪惠霄又被公司辞退回到老家顺昌,倪惠霄精神极端痛苦,整天躺在床上,胡思乱想:事业和女朋友都没了,人生很失败,就想杀人,杀了人被枪毙就可以解脱了。他曾看了相关强迫症的书籍,强迫症和儿童时期成长经历有很大关系,他认为自己的病症与小时候遭邻居林某的嘲笑有关,而其三岁的儿子林博轩经常来他家玩耍,倪惠霄决定找个适当时机把他杀了。理由是:一方面自己被判死刑可以了结这痛苦的人生,另一方面也报了小时候被林某嘲笑之仇。

   2009122日上午11时,倪惠霄的家人都上山采橘子去了。倪惠霄趁侄儿倪某与林博轩在他家吃午饭之机,将林博轩骗到自己的卧室,将其掐死后把尸体塞进床铺底下。倪惠霄走出卧室时见侄儿倪某站在卧室门口,就对倪某说:“如果有人问起林博轩就说不知道。”

   倪惠霄对侄儿倪某说完这番话以后就跑到山上躲起来了。这天下午1时许,倪惠霄的哥哥在山上采完橘子回到家中时,发现家中大门和卧室的门都紧闭着,也不见弟弟人影。他到倪惠霄卧室寻找弟弟时,发现邻居小孩林博轩躺在床铺下面,一直喊他的名字也没有反应,赶忙拨打110报警。两天后,警方从山上将倪惠霄抓获归案。

   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认为,被告人倪惠霄因悲观厌世而非法剥夺他人生命,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。被告人倪惠霄虽被诊断为强迫症,但作案时具有完全责任能力,只因自身悲观厌世,便无端杀害3岁幼童,以达到求死目的,所造成的后果严重,应予严惩,辩护人提出倪惠霄杀人动机不明的意见不能成立。因被告人系初犯,无前科劣迹,认罪态度尚好,有一定悔罪表现,在量刑时予以酌情考虑,但辩护人提出判处有期徒刑的意见,依据不足,不予采纳。法院最终作出判处被告人倪惠霄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一审判决,并经调解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林某、张某经济损失人民币14.7万元。

   倪惠霄因强迫症,在人生处处碰壁之时,不是积极寻求治疗方法,而是自感生无可恋,无端杀害3岁幼童,给被害人的家庭带来无尽的伤痛。倪惠霄的犯罪行为也给自己的家人带来了伤害,他的父母为赔偿被害人四处举债,只为法院能对他从轻量刑。

   救赎

   法官调解解心结

   被害人林博轩是林家三代单传的孙子,上面只有一个患有轻度智障的姐姐,他是林家的希望所在。

   案发后,愤怒的被害人亲属冲进被告人倪惠霄的父母和哥哥家,把人打伤,财产毁坏,两幢房屋一片狼藉,还不解恨的被害人家属将灵堂设在被告人父亲家中,把骨灰放在其大厅的案头上。

   被告人的亲属失去了居所,也失去了收入来源,被迫举家外出生活,不断上访,要求解决生活困难,处理打砸的肇事者。被害人亲属也不断向办案部门施加压力,要求尽快对凶手处以极刑,并赔偿20万元。两家关系剑拔弩张,原来平静的小山村,原本和谐的村民关系,因两家的仇恨而分崩离析。

   仇恨不能化解仇恨,只有宽容才能解开心结。南平中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,制定了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指导审判,通过调解化解矛盾、修复被犯罪行为破坏的社会关系的方案,从裁判说理、思想沟通和社会宣传方面三管齐下,争取最大限度实现案结、事了、人和。

   他们首先从解决赔偿的问题开始,这也是调解的基础。20万元对失去孩子、遭受痛苦的父母来说,并不是一个过分的要求。但被告人父母年迈,没有经济基础,希望就落到被告人的哥哥身上。开庭审理时,面对被告人倪惠霄,时隔一年之久,被害人母亲张某仍难忍失去儿子的痛苦,失声痛哭,情绪异常激动,数次昏倒过去,坚持不愿意进行民事调解,被害人父亲林某也对调解不予理会。被告人哥哥以背井离乡,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为由,表示无力代偿。被告人倪惠霄更是表示希望法庭尽快判他极刑。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。

   法官通过电话反复沟通,耐心解释法律、刑事政策及民事调解与量刑的关系,讲法理、说人情、论世故,鼓励双方的家属向前看,开始新的生活。终于林家夫妻和被告人的哥哥同意到中院进行调解。可是在调解中,被害人母亲张某还沉浸在伤心之中,坚持要求被告人亲属全额赔偿,否则要求判处被告人极刑。而被告人倪惠霄的哥哥出于经济能力考虑,愿意代赔部分经济损失,但要求法院在有期徒刑十年左右量刑。双方差距太大,不欢而散。

   法官没有气馁,仍持续通过代理人、辩护人做双方当事人家属的思想工作。同时,通过当地党委、政府和基层组织了解双方的生活状况,稳定他们的思想情绪。

   2011年春节后刚上班,南平中院领导又亲自主持调解,帮助当事人认清形势和分析调解的利弊,当事人强烈感受到中院的法官是真诚替他们考虑问题,双方的态度均有所缓和,达成初步的意见:被告人倪惠霄的哥哥将所经营的一片约值10万元的自留山林转让给他人,再筹集4.7万元,共赔给被害方14.7万元,被害方不再坚持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。

  被告人的哥哥为筹集赔偿款,回村处理相关事务,不料被被害人家属撞见,被害人父母的丧子之痛再次被触及,态度出现反复,被害人祖父坚持血债血偿,坚决不同意调解,并联合族内亲戚,毁坏了被告人哥哥的柑橘园。势单力薄的被告人家属向当地派出所报了案,极力要求公安机关严惩肇事者。双方强硬的态度让此前调解的成果付之东流。

   考虑到案件的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,南平中院将该案的情况及时向南平市委政法委作了汇报,政法委领导高度重视,协调从市、县两级被害人救助基金中拨付3万元,补助给被害人家属。林家夫妇被中院法官的诚心和各级党委、政府的关怀深深打动,表示同意接受代偿款,支持中院依法判决,也表示协同做通其父亲的思想工作。

   根据调解的结果,南平中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,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倪惠霄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,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。被害人父母搬到了条件更好的乡镇生活,被告人的哥哥和父母结束了一年多背井离乡的生活,回到了小村庄,恢复了几近荒废的果林、竹林的管理。

   小山村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