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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严防辖区内工厂企业、工地、五金店发生“五类抢劫”案件的治安防控建议书
发表人:陈作坚   |    发表时间:2008-01-25   |    点击:3748人次

    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关于严防辖区内工厂企业、工地、五金店发生

“五类抢劫”案件的治安防控建议书

 

各工地、五金店、工厂企业负责人:

近期,区公安分局经过案件信息研判,在深圳及其周边地区发生多宗五种类型的抢劫案件(抢劫工厂、工地、铜材、驾驶摩托车抢劫、拉人上车抢劫),表现形式为抢劫工地建筑机械、材料、工地工人宿舍、五金店铜材、工厂企业仓库、财务室、拉人上车抢劫和驾驶摩托车抢劫,给工地、五金店、工厂企业及其员工和群众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,甚至引起人员伤亡。春节将至,为确保本辖区各工地、五金店、工厂企业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,避免发生类似案件,根据区公安分局《关于开展和防范打击“五类抢劫”犯罪的工作方案》要求,我所已经安排警力开展全方位巡逻防控和便衣伏击。坚持“防范做在案件发生之前”的工作思路,切实提高各单位内部治安防范水平,结合各单位实际,我所特提出如下治安防范工作建议:

1、提高防范思想认识。各单位尽快召开一次单位负责人和内部员工严防“五类抢劫”工作会议,一是教育员工提高警惕性,加强内部安全防范教育,二是教育员工出行注意提高日常治安防范意识,在路边不要搭乘不正规的摩的、小面包、蓝牌车等交通工具,尽量避免独自一人徒步在偏僻地段出行、携带大量现金贵重物品出行,克服麻痹、侥幸心理,防止发生被拉到车上抢劫案件的发生,加强日常养成教育,构筑牢固思想防线;

2、加强防范知识学习。在日常工作中,各单位要注重员工防范知识的学习,教育员工不要深夜到偏僻路段谈恋爱、在路边行走时尽量避免拨打、接听手机、避免携带大量现金、贵重物品,防止给摩托车抢劫(夺)犯罪分子可趁之机;

3、加强人防、物防措施。各单位在安装好防盗门窗的基础上,要加强值班制度落实,确保门卫制度、来访登记制度、巡查制度的落实,加强保安员队伍的管理,特别加强夜间值班人员的管理,春节放假统筹安排人员值班,经常检查督促,确保保安巡查人员在岗在位,尽心履责,我所群防群治纠察队将加强检查督促力度,并在每周五进行通报,公布在我所群防群治信息网上(网址附后)

4、加强录像监控、报警系统等技防措施。有条件的五金店、工地、工厂企业在大门入口处、仓库、财务室等部位安装监控探头和报警联网系统,提高技术防范水平;

5、加强内部人员管理。各工地、五金店、工厂企业应对工厂保安员、仓管员、会计、送货员等敏感岗位的聘用人员进行一次身份核查,避免发生聘用持假身份证或无身份证员工的现象。

6、加强单位财务制度管理。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,克服麻痹大意思想,避免将超过2000元以上现金留在单位财务室、保险柜过夜,员工工资结算尽量通过银行卡转账方式进行,避免现金结算,防止给犯罪分子可趁之机,如有特殊情况,确需大额现金发放员工工资,可与所在社区警务室民警联系,加强安全防护;

7、实施亮警灯工程。各工地、工厂企业除加强内部保安员巡查和工人防范知识宣传教育外,还应当通过实施“亮警灯”工程,在工地大门门卫室、围墙安装警灯,加强夜间对违法犯罪分子的震慑效果;

 

“警民携手,共创平安”。祝辖区各工地、五金店、工厂企业全体负责人、员工在新的一年里:平安幸福、工作顺利、万事如意。

 

(更多防范提示请登录互联网查看址:http://www.Szltqfqz.Cn

 

流塘派出所报警联系电话:84455305  27585110

 

 

深圳市公安局流塘派出所

二○○八年一月十三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