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所抓获盗窃电动自行车团伙成员二名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分局“6.4”敏感时期治安防控工作要求,我所在工作中进一步加大社会治安整治工作力度,以信息研判为依托,在治安重点区域和时段开展便衣伏击。6月5日,我所便衣伏击组成功抓获盗窃电动自行车犯罪嫌疑人2名,缴获电动自行车1辆,嫌疑人初步交代作案6宗。
2009年6月5日14时许,我所根据警情分析研判,组织便衣民警和巡防队员在辖区丽景城门口开展便衣伏击。经耐心蹲守,当场抓获两名盗窃电动自行车犯罪嫌疑人(李X,男,现年21岁,四川人;王X全,男,现年28岁,四川人),缴获红色赃物电动自行车1辆(价值1600元)。
经审讯,2名嫌疑人交代自2009年5月份起与另外3名同伙(在逃,基本情况待查)结伙流窜在宝民、翻身、镇南及我所辖区实施盗窃电动自行车6起销赃牟利,涉案金额约8000元。
目前,该案报警核查、赃物追缴和在逃嫌疑人抓捕等侦查工作正进一步开展之中。
缴获的电动自行车

被嫌疑人剪断的车锁